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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协议
发布于 2016-10-11 14:39
加工协议
合同编号: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名称
款号
件数
总件数
单价
备注:
第二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挪做他用。
第三条 产品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品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 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品、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产品款式(样品或图片) 、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产品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 交付
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验收
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 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 验收标准:与样品款式、做工一致
5、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 2 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 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八条 结算
付款期限: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20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6)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bet365中文官方网站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诉讼。
如未选择,则双方同意按上述第1种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项下有通知、要求、本合同所涉之债务催收、诉讼、仲裁的法律文书或其他通信可交付或发送至本合同所约定的地址或联系方式。
就本合同项下某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本合同所涉之债务催收函或其他通信,其中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特快专递投递至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如派人专程送达,则签收日视为送达,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后,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亦可按本款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向合同各方发送相关(法律)文书,无人签收或拒绝签收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直接送达时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法律)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任何一方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联系方式的,导致(法律)文书未能送达或退回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如果任何一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当事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进入诉讼或仲裁阶段后,则须以书面方式告知审理机关。否则按原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文书,即使变更方没有收到,仍视为送达。
当事人确定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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